工业运行*策解读
01
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
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标准在年基础上退坡30%,即最高补贴5万元/辆;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快递、民航机场以及**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年补贴标准在年基础上退坡20%,即最高补贴5.7万元/辆。补贴标准自年1月1日起执行,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策终止,12月31日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
*策支持范围:对购买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的消费者进行补贴。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财*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助资金再拨付给生产企业。
所需申领材料:根据省通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①国家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省、市、县三级四部门逐级将通知转发至汽车生产企业。②汽车生产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向辖区四部门提供补助资金清算申请报告、车辆销售发票、注册登记信息、产品技术参数、运行情况及零部件采购发票等申请材料。市、县工信部门会同财*、科技、发改等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逐级进行初审后报省级四部门。省级四部门经财务审查、资料审核、重点抽查、公示后,将申请材料报财*部当地监管局,当地监管局对申请材料信息认定后报国家四部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科室:汽车产业科
责任人:魏明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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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企业流量费用补贴
采取流量券补贴等方式,支持企业参加“山东制造网行天下”特色产品网络销售专项行动,分领域分场次开展直播订货会、采销对接会等活动,每年新培育1万户网络销售应用企业,对企业流量费用最高补贴元。
*策支持范围:山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关于建立财*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11号)相关要求,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发展方向的制造业企业或销售山东制造产品的企业。
具体办理流程: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