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王宏||赢辩——金融犯罪案件律师无罪辩护工作手记(九)
张王宏:金融犯罪大要案辩护暨刑匠精品辩护团队创始律师
“虚的东西,才是最实的。”
———题记
目录
*金征途:刑辩人长成在路上\雷霆辩护:为无罪者响炸雷\刑辩大餐:赴一场触及灵*的饭局\詹氏其案:超11亿美金案里隐藏的玄机\术业专攻:量大疑难的案子咋破解?\证据辩护:让卷宗为当事人说话\证据起底:一查到底却查不清该咋整?\无罪补充:穷尽推演可能的辩护思维\最后一面:“你是警察还是律师?”
年9月,詹晓美被囚一年后的一天,初次见面的时候,离日头西坠不足三个钟头了。作为部级督办金额特别巨大地下钱庄案的主角,我是她的第一个律师,也是唯一的一个,介入她的案件,也参与到改变她生命轨迹的辩护中。
基于实战,之前经常强调方法的重要,而回顾这个案子,我才醒悟,直接讲方法,其实有缺失。
詹晓美涉11亿美金非法经营案,在律师介入半年后以缓刑结案。
再看这个案子,我发现缺失的,就是在方法诞生之前的,那个产生方法的前提,或者说,是获取全面方法的路径。
在后来的数年里,我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奔走在这片辽阔的黑土地上,一次次地介入同类案子。追溯起来,一切的头儿,都在这起时隔久远终于脱密也已稍显模糊的案子中。
经历这个案子,如果有人问我学习刑辩的路子在哪里,我会说:征途。
如果还有什么补充,我要说:
征战之途!
没错,直面如山压力持续拼战并胜出途中的坚守与奋斗,是锻造刑辩人的修为之路。
*金征途:刑辩人长成在路上
年9月3日,首次北上时,东北已是金秋。
从哈尔滨到七台河,有4个多钟头的漫长旅途。一马平川的平原上,缓缓起伏的坡地不时闯入,谷物、玉米、杨树扑面而来,满眼皆是*色。
有纯纯的澄亮的金*,有透着轻盈与妩媚的浅*,有夹杂少许绿色的褐红,衬在白墙金顶的平房和乌云密布的天空下,人移景变,犹如一幅幅移动的天地画展。
偶尔,会看到高大的风车阵,叶轮缓缓转动,让如画风景多了一分动感。
比美景更冲击人心的,是漫漫长途中的刑辩掌故。
王思鲁律师是第一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也是此行的带头大哥。随着窗外飞驰过的美景,他的话闸子打开就合不上了,讲自己的刑辩之路,讲刑辩路上的经典案例,讲刑辩人生遇到的奇人异事。
因为他座位就在我边上,所以这一路旅行,也成了我的移动课堂。虽然可能是别人无甚关心的话题,在我,都听得津津有味。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网络营销、司法抑郁症。
律师走网络路线,当下非常热闹,其实也是当年的热议话题。对此,记的最清楚的王律师的一段话是这样说的:
“百度走流量来的,流量一年能从50万升到万,有两种可能性,一种可能性的话是虚假的,是不稳定的。第二种情况,是刀光剑影的小案件。那种小案件,同时也是带有这个偶然性(的),你通过百度做流量,你怎么面对这种案件,怎么处理?”
小案件就是小案件,他讲出来,却有一个个性鲜明的限定语:“刀光剑影的”。这种讲法太入骨了,能让你一下子get到了话中深义:
律师要以丰富的阅历、法律专长、独到的判别,为有需要的客户服务。为此,就要有所取舍。在营销时就要审慎,不能走那种“两元店”式的路子。
司法抑郁症,是业界需正视的一个问题。奇怪的是,至今都没有看到有见地的研究,但就在当时,也是在王律师口中,我知道了司法抑郁症。
那次,我见他打电话给詹晓美案的家属解释一个什么问题,收线后,仍是手足不宁的样子,抬头见我在边上,讪讪地笑了,道:“不少家属,是有司法抑郁症的。她希望我也和她一样。”
这句话就这样噎在半截了。但司法抑郁症这个词,却从此种在我心里。该怎样化解呢?王律师没有展开说,和他一路相伴,从他的行事风格,我琢磨出了他的方法:
体会到委托人的苦痛,又要跳出情绪纠葛,专业、尽责地处理好案子。
在后来的办案中,当我也遇到了抑郁的家属、委托人,努力地按照这个方法来处理,又不断地调整、更新,对后来的顺利办案提供了莫大的帮助。但那些方法并非重点,我想说的是:
有时候,哪怕只是知道了一个词、一个概念,就树立起了一个观念,这一点是很重要的。相比之下,接下来的应对,反而易如反掌。
“知道”,本身就意味着抢占了先机。
说到概念,四年来全国律师业务中风靡一时、至今风头不减的一个词,就是“刑事合规”。
回想起来,这其实是出差当时就听王律师讲过的概念,准确地说,这是他玩剩下的。
在当年发表的《王思鲁律师谈企业家涉刑事犯罪》里,他是这样说的:
“企业家大多是不见棺材不流泪,未出事前你说他(她)很需要刑事律师,不会鸟你。出事后找你不?不:讨厌你事前的乌鸦嘴;出事后找了你,“办完事”后对你不满意也常有。事前偶尔找你,他(她)要的是如何踩线安全:不需要你背法条给他(她)哪些是犯罪哪些不是;他(她)要的是富贵险中求而又安全。当然,律师宣讲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也有积极的:打品牌;吸纳需要律师“人脉”的潜在当事人,但并不怎么需要你的专业技能。”
话糙理不糙。
不得不承认,王律师是一个语言大师。在通俗的讲法中改字以体现新意,是他的语言特色之一。
一段话中,语意急转多变且发人深省、随机省略主谓宾语却更突出关键词、延伸俗语却非简单套用以说清楚自己的声音、以浅显的话语并非空洞无物的固定词传递最精准的表达等等,也都在这段话里得到了体现。
有人说,这个世界越来越浮躁。是不是这样?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的是,身边有一个语言大师,有一个清晰讲述人生哲理的前辈,是执业之福,由此,人生通透,由此,可免于迷茫。
据王律师说,他是全国领先开展企业家合法性审查与刑事风险诊断业务的,在全国都有巡回讲座和交流,有视频为证。
就这一事,我并没有去查证,不好评判真假。但就我所知,所谓“合规”,核心无非是合法性审查与风险防范,就其实质,早在合规化风靡前,律所就设立了“企业商业运营模式刑事合法性审查和刑事风险防控中心”,其核心,与后来的合规业务不谋而合。
年9月初之后,当年10月、12月以及来年的1月、6月,共先后5次赴七台河,5趟总计17天。
头脑在办案,身体在旅行,同行即游学。极寒地的出差,也是给人极深触动的刑辩学习之旅。
因为七台河的案子,在那前后两年多里,即便在广州,和王律师都是浸泡式的共处。在我,既吃透了案子,更因此学会了刑事律师的行为模式与思维方式——既要学会以专业为委托人斗争又不要踩踏执业红线以致触雷——其中收获,如果要写下来,需要5万字以上的文字总结,而如果要简要归结为一句话的,就是:
学习是无穷尽的,实战更难得。职业上的成功依赖多种因素,而起步尤其重要。如果有前辈一起同行,又刚好乐于授业解惑,必会收获多多。尤其对刚开始执业的律师,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就是系好了执业的第一颗纽扣。
如果说,一趟趟的同行同吃同住,有什么立竿见影的效果,那就是开庭时的雷霆辩护。
雷霆辩护:为无罪者响炸雷
与壮美风景同时扑面而来的,是酣畅淋漓的庭审实战。
经历几次长途跋涉后,终于要开庭了!
时间:.1.24-26,共3天
阵容:中院刑庭庭长任审判长,审监庭副庭长、刑庭副庭长任审判员;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担任公诉人
高光: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的最高级督办案,综合法律本体、程序、现场应变、庭前准备并基于庭审动态之辩护发挥。
门道: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向侦查人员发问+向鉴定人员发问+无罪辩护的同时发表量刑建议。
热闹:发表辩护词时,在场家属、被告人泣不成声(发表辩护词当时,并没看到,是庭后贾慧平律师告知我的)。
效果:量刑建议得到采纳,詹晓美在差一天羁押满两年时以缓刑获释放。
说和写,是律师顶顶重要的技能。这次开庭,如何将之前的职业经验转换到辩护?
“莫让专业成生存短板!”——滴漏般日夜不息敲打着我。
那时,虽然在转行律师后的两年里一直在思考,也一直在尝试、在摸索刑辩的路子,而真正完成突破的,正是这场冰雪天地里的一轮轮鏖战。
三九寒冬的庭审,当细节已经尘封,转换的记忆历久弥新。
当激情退场,硝烟散去,我发现,真实的法庭对抗中,并没有你死我活的敌人。如果说有,那就是你自己,比如你的懒惰、粗心、表达偏差、沟通乏力、认知错位、判断失准等等。
克服了自身缺点,还需有能力的突破。直面律师业的实质,在这个“靠给人解决问题吃饭”的职业中,唯有能力充足,成功方有可能。
一番审视,我觉得自己当时有四项任务:
1.写作的经验如何移植到律师工作。
2.当众讲话的经验如何移植到律师工作。
3.沟通的经验如何应用到律师工作。
4.人生阅历如何助力于律师工作。
为什么会有上面的转换需求?
我清醒地知道,必须以自身所长开辟职业人生,但跟大多数毕业即入律师行业者不同,人生*金季,之前的人生阅历与职业经验才是我最大资本。
入情入理披露案件中的问题,就可能说服司法官,而做到这一点,必须依能力。我相信自己必定可以具备这样的能力,而这个能力的核心,就是揉合了经验与阅历地说、写。
能力自信,是当年辞职转行之缘起,也是入刑事辩护中金融犯罪辩护这一窄门的起因——彼时,虽则法庭上讲话,尚不十分纯熟,但单纯的讲话,却太熟悉了:
16年的警察岁月,多场次的当众讲话,包括了演讲、会议主持、培训训话、集体活动发言、沙龙分享等等场合,也包括向副市长当面汇报工作。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优秀的公诉人:经历两天的庭审,我相信,合议庭、公诉人都已经注意到一个事实:詹晓虎、詹晓美、詹梅是一个家族。这个家族在这次案件中遭受了巨大的摧残,可谓灭顶之灾:妻离子散、骨肉分离、儿子辍学…”
…
“我坚定地相信,我的当事人是无罪的——!”
——开庭最后一天,当情理辩部分深情款款地在静如同飘雪旷野般的沉寂法庭上陈述;当高八度的总结辩护词炸雷般抛出…
我终于找回了曾经的感觉——而这背后,其实有王律师开庭前一晚一字一句辅导的功劳;其中的语意转换与表述的启承转合,全来自一同行进路上与王律师讲述的点滴记忆。
再看看写作。
法律文书的写作,当然要套用专业的文书模板,但就我那时三年多的观察,冗余、刻板、重复、跳跃说理、省略引用、照搬法条、缺乏生气,哪怕在不少当红律师的文书中也会发现的致命伤(此处不宜点名呵)。
那时,王思鲁律师对我文字的评价是:有穿透力。
然而,我仍然希望自己的法律文书,能让人轻松、有愉悦感,给人以阅读下去的驱动力。
我相信,司法官只要开始阅读,就可能接受你的意见。
对这一点,之所以坚信不疑,我有自己的理由。
从任公安基层所队领导12年的经验看,对下属的警察组长、探长和分管保安队长、班长报上来思路清晰的文书材料,往往多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