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律师业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目前律师行业的发展却大大落后于当前的互联网信息技术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由于信息不对称,一方面,社会大众大量法律服务需求陷入找合适的律师难上难的困境,另一方面,大量年轻律师由于缺乏客户委托而生存艰难。
直到“互联网+”的出现为传统法律服务的转型与升级提供了一次巨大的机会,通过“互联网+法律”这一全新业务模式,用最低的成本实现法律服务行业的升级,大大拓展法律服务的广度、深度及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解决困扰律师多年的法律服务专业化及法律服务市场拓展问题。
然而理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大批律师及律所都在尝试拥抱互联网,前赴后继,但效果并不明显,当事人最终还是依赖关系网寻找律师,互联网助力提升了律师个人品牌,却难为转为购买力,为什么?这就要说到传统法律服务行业的根本痛点。
不管传统模式还是现有的互联网+推广模式,律师大多数是坐在律所,等待当事人电话咨询或上门咨询委托,之后提供服务。由于多数用户对律师的不信任,也多是通过朋友推荐找律师,这造成明明律师做了互联网却还是效果不大。
法律服务从本质上来讲还是存在服务的双方的,所以互联网+法律服务本质上是一个平台,律师供给和客户需求,有供给有需求就会构成法律服务的一个平台,律师做完互联网+化之后就要引入需求端,针对中小企业没有法务部门的,如若能对接上几十万乃至几百万的中小企业用户,主动去挖掘这几十万中小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把服务和需求对接起来,这就需要新的互联网+模式。年,全国律师办理各类诉讼案件万多件,担任法律顾问50多万家,这与全国几千万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相比,业务规模化的空间非常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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