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用工变化对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平台利用数字渠道将劳动者与终端客户联系起来,并通过数字算法,根据终端客户的需求主动匹配合适的劳动者提供商品或服务,以及提供数字支付解决交易信任问题。
由于平台能够提供丰富的工作选择与便捷的接入途径,从而也使得新就业形态所提供的工作更为灵活化。一方面,新就业形态工作的灵活化源于平台生产组织方式的变革,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更为灵活与丰富。
一、劳动工作灵活化
首先,数字算法、数字渠道和数字交易方式等数字技术的“赋能”提高了工作细分化程度,可以通过承包、分包或众包的形式,将拆解为“微任务”的工作内容通过线上平台上发布给一定范围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这种拆分方式有利于降低单项工作任务所需要的劳动量,扩展了劳动分工的纵深,向更细分化发展。其次,劳动要素是会受到地域限制的,因为“人必须每天晚上回家”,那么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也不可避免地是以地域范围为基础的。
但是,信息与通信技术的广泛使用改变了这一切,使人员、资本、产品可能分布在世界的不同地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从固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解放出来,只要能够接入网络,就可以随时随地在数字平台上选择自己工作的时间、地点以及工作内容。
因此,在平台就业中劳务派遣、服务外包、非全日制工作、按需工作等多样化的就业形态都可以共存共生。就业形态的灵活化也组成了线上工作的灵活化,方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根据自己的需求在平台中灵活选择。
另一方面,数字技术的“赋能”使数字平台变革了信息配置效率,改变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工作形态。在传统工作状态下,劳动者工作时为了能够顺利对接工作需要付出很多额外的成本,包括交通(信息搜寻成本),会面洽谈(信息磋商成本),签订合同(信息决策成本)等等。
但是,在新就业形态中,劳动者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沟通协商,有效降低时间和路程上的花费,为接入平台的劳动者提供更为高效的信息交换渠道。
特别是平台的数字算法还可以根据市场供求条件来自动匹配提供推荐和排序,高效地完成信息的对接。这种高效的信息配置效率扩展了劳动力市场的交易范围,创造了数字产业下名目繁多的新业态。
另外,信息配置效率的优势还吸引了传统产业的加入,通过将数字技术嵌合进传统产业中的各个行业领域,帮助传统行业降低信息壁垒,也催生出产业数字化下的众多新模式。
因此,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及其所渗透的行业越广泛,各种新业态与新模式也与日俱增,异地办公、居家工作、远程操控等灵活化的新就业工作形态也越发显见。
二、劳动主体多样化
新就业形态用工变化也使得新就业形态能够包容多样化的劳动主体。我国共享经济的服务人数在年已有万人,较之上一年度增长幅度为7.7%,参与劳动者持续快速增长。
这其中既有文创策划者、编程设计员、在线医疗师等涉及专业技能型新就业形态,也有网约配送员、云客服、网约车驾驶员等等对劳动能力要求不高的熟练型服务类岗位,并且随着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电商主播、网络营销师等新职业也层出不穷。
这些数量不断攀升、所涉职业殊异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组成了多样化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像。新就业形态用工变化不只体现在就业规模,还有其提供岗位的工作质量。新就业形态用工变化对于多样化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而言其感受评价也因人而异。
根据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调研情况来看,对新就业形态工作的积极感受与评价更多是来自于同时具有一份传统就业中的正规工作及稳定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这表明对新就业形态工作质量的评判存在“搭便车”的现象。
具体而言,多样化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选择工作的动机、劳动能力、劳动内容上都千差万别,大多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就业选择时会受到收入报酬的驱动。
首先,对于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甚至是某个领域的资深人士而言,依托平台工作能够明显提升劳动回报率。
这部分劳动者多集中于线上平台,所承接的工作主要涉及网站开发、程序设计、工程画图等专业技能较高的工作,劳动者利用线上摆脱了工作地域的局限,利用平台进行“技能套利”,将他们的专业技能出售给线上平台所能覆盖的范围内愿意支付最高出价的客户。
其次,还有一部分劳动者愿意从事新就业形态工作是基于平台承接工作的便捷性。由于传统就业中的入行门槛,阻碍了他们在其他行业寻求更好的工作机会。
因此他们愿意在新就业形态中跨领域寻找一些对劳动技能要求不高,不能明显地增加劳动回报率的新就业形态的工作,并将其作为他们兼职或事业过渡期的首选。
这部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线上平台与线上线下的平台中都有分布,比如在拥有一份稳定收入来源的工作之余,利用闲暇时间做网约车驾驶员或网约配送员。
或者是从原有行业退出,以新就业形态作为过渡,由此产生的“名校大学生送外卖”、“外卖小哥帮客户写代码”等新闻事件也往往被作为当代年轻人就业选择范本引发广泛讨论。这部分劳动者将新就业形态工作视为是增加收入的渠道、或者是事业调整期的跳板,可以根据个人需要随时选择进入或者退出。
最后,还有一部分劳动者由于缺乏专业技能,新就业形态工作往往是他们所能选择的工作中的“最佳选择”。这部分劳动者主要集中在线上线下融合平台,从事高强度的体力劳动来换取可观的报酬,“挣辛苦钱”是他们对自己劳动报酬的普遍评价。
这部分劳动者对于平台就业具有高度的经济依赖性,往往这份工作就是他们维持生计或者缓解经济压力的重要支撑。虽然也不认为自己会“干一辈子”,但是对于未来要从事的工作也普遍缺乏清晰的规划和预期。
除此以外,选择动机上一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灵活、自主性的工作形式具有强烈的偏好或者需求,或者是对社会交往的需求。比如负有照顾家庭责任的女性所面临的家庭需要与固定时间场所工作之间的困境,而新就业形态则可以随时根据自己的安排进行工作。
新就业形态对她们而言不仅能够增加收入,还一定程度帮助女性实现事业追求。或者是个人更愿意选择能够满足自主支配个人时间和劳动时间的工作,符合个人对生活与工作的平衡需要。
三、劳动绩效精细化
新就业形态中,“计件定酬”与“多劳多得”也是学界常用描述其用工模式的重要变化。虽然新就业形态的工作更多体现为灵活、弹性的工作形态,但是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报酬模式却是精确且详细的。
与传统劳动绩效模式相比,在算法和高效数据分析的辅助下,新就业形态劳动绩效实现的精细化管理,使复杂计酬标准能够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在最大程度帮助企业分散经营风险的同时,又能够转化为对劳动者劳动质量的监督管理,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断增加劳动付出来满足平台要求。
新就业形态精细化的劳动报酬一般是由每个订单的单价报酬和绩效奖金共同组成。每个订单的劳动报酬包括客户报价、平台定价、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报价几种模式。
一般来说,买方市场下的工作更注重交易达成,双方交易报酬定价的可磋商性更高;而卖方市场则更注重交易效率,多采用平台统一的劳动报酬标准直接定价。除了每个订单的直接报酬以外,报酬还包含另外一部分平台设置的绩效收入。
当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平台注册一个虚拟账户之后,这个账户下会记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平台上所有的使用信息和交易记录,包括账户使用频率、工作时间、交易量、以及每单完成情况等等可以用于评估和激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绩效信息。
然后这些绩效信息会通过平台所制定的绩效规则转化为“平台补贴”等形式的绩效薪酬,构成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最终劳动报酬。
总之,精细化的绩效薪酬体系能够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薪酬与劳动付出挂钩,相比传统事前固定的绩效衡量标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绩效能够及时根据外部市场环境变化进行动态调整,从而有效激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力能够满足市场需求。
新就业形态精细化的劳动绩效薪酬体系不仅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具有很强的激励作用,同时还能够帮助平台企业降低商业经营风险。一方面,新就业形态采取的是没有底薪的“高风险”报酬模式,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将商业资本运营风险分散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个人收入风险。
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于“厌恶损失效应”会更努力地工作来维持收入稳定,使劳动者自觉承担起平台企业的“销售”职能。
另一方面,与客户之间采用“一锤子买卖”的高流动性交易方式会导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职业和工作的荣誉感和认同感下降,从而导致劳动者出现降低劳动质量和频繁跳槽等行为,不利于平台维持用工稳定。
结语
通过在劳动报酬的绩效标准中加入工作资历、工作时长等考核标准,让这些积累只在本平台内才能转化为收入价值,转到其他平台则只能从头开始。
如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跳槽收入存在落差,那么对劳动者而言也就具备了长期选择同一平台就业的激励作用,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形成就业路径依赖,从而维持平台自我强化的规模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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