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为重点,加快完善现行农业标准体系,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扩大标准化技术应用,促进农产品按标准生产、上市和流通。完善农产品编码标准,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监管“三品一标”农产品,强化监管岗位责任。对农产品检验不合格的生产经营主体实行“黑名单”制度,取消其申报省、市、县三级农业部门支持的各种形式项目的资格。
2.加大浙江土特农产品的宣传力度。
加强主动宣传。除了参加省内外举办的各类农产品展销会,还要积极策划宣传,制定浙江省名优农产品推荐目录,在重点推介城市举办产品推介会,开展市民品鉴活动。组织团体宣传。争取政府资金支持,以行业或区域集团的形式对浙江特色精品农产品进行整体营销。依靠文化宣传。加强与文化、旅游管理等部门的合作,在出口浙江文化旅游产品的同时,促进特色精品农产品出口。比如参与央视烹饪栏目的制作,从教会如何吃甲鱼开始,开始北方市场甲鱼等水产品的销售;或者通过拍摄《舌尖上的浙江》等纪录片,对浙江的特色农产品进行软性宣传。注意网络宣传。利用“网络无处不在”的力量,加快建设浙江特色农产品省级宣传营销平台。
3.培育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
抓住当前浙江农业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机遇,推动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全新农产品网络营销模式,迎接农产品E时代的到来。积极推进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利用区域优势,争取与淘宝等知名网购平台合作搭建网络销售平台,携手打造特色精品农产品销售“浙江馆”。制定农产品网络销售人员的培训计划。针对农产品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短缺的情况,结合农产品网络营销特点,开展专业化新型人才教育培训,定期组织生产经营主体、返乡青年、大学生“村官”开展农产品网络营销技术教育培训。加强农产品网上销售线下安全质量管理。应研究构建农产品网络营销标准化体系,探索完善电子商务政府协会网络运营商模式,积极消除农产品电子商务安全隐患。
4.推进特色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
加快特色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通过行业协会解决单一主体难以完成或完成成本过高的问题,并具有公共性。协会的主要职能是定位市场信息服务,收集、整理、分析并开展市场调研和预警;连接产销服务,通过协会活动加强产销主体之间的联系,降低产品供销的组织成本;交流培训服务,开展技术培训,帮助会员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新设备、新工艺;生产服务要素,如获得银行信用贷款,帮助成员解决融资问题,开展省内外劳务经纪,满足农业生产环节的劳动力需求;市场拓展服务,组织推广特色农产品,扩大特色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份额。参考国外经验,行业协会的建设应从官办或半官办的行业协会开始,待产业发展时机成熟后,再从政府管理部门中剥离出来。
5.加强特色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
继续培育农产品品牌。鼓励企业深入、持续、有效地开展品牌宣传和营销,培育一批省内外知名农产品品牌,实现从商标到品牌的转变。大力整合农产品品牌。针对企业自主品牌众多,但影响力普遍不高的情况,我们督促地方政府部门把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作为重要的公共工程,依托地理标志的认定,充分挖掘特色农产品的独特价值和当地的自然环境、文化背景,塑造品牌形象和产品故事,形成以区域公共品牌为导向的“众星捧月”的品牌格局,带动企业自主品牌的创建。依法保护农产品品牌。安排专门机构从事区域公共农产品品牌的创建、管理、维护和发展,通过制定区域品牌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对品牌和标识使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品牌破坏行为,促进品牌农业健康发展。
6.完善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鼓励农产品经营主体以合作共建的形式,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通过共享各经营主体的物流资源,可以改变现有的区域农产品物流各自为政的模式,形成“统一”的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加快农产品第三方冷链物流。重点培育一批潜力大、经营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鼓励大型零售企业加快生鲜配送中心建设,在做好企业内部配送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第三方冷链物流中心。支持连锁经营、直供直配等流通新业态发展,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加快现代农产品物流人才培养,同时加强在职从业人员培训,引导物流企业与高职院校合作办学,培养农产品物流专业人才。